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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 | 2026/11/4 9:56:13 | 人气: | 11 |
提到东南亚的大型电诈集团,陈志和他的太子集团很多人都听过,现在多国联手追赃,他名下的巨额资产接连被查封没收,消息一出,不少被骗的受害者看到了希望。
柬埔寨官方已经冻结了他在当地将近10亿美元的资产,里面包含楼盘、商铺、赌场还有大量房产,关联企业接近两百家,遍布国内外。
另一边,美国也出手,没收了他控制的比特币,估值高达150亿美元,这也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虚拟货币没收案子。那么陈志是这样一步步沦落到这个地步的?
太子集团旗下 30 家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的公司,被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消息,在 10 月底对外公布。
财新对此做了报道,联合临时清算人对外表示,如果后续正式进入清算程序、资产核算后有可分配资金,来自中国的电诈、网赌受害者,可以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当地破产法申报债权。
刚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,很多人都觉得这是陈志案曝光以来,最利好受害者的消息。
但柬埔寨冻结房产、香港查封商厦别墅、美国扣押虚拟货币,这些执法行动,和普通受害者之间隔着一层法律壁垒。
而 BVI 清算程序,在纸面规则上给受害者开放了债权申报的入口。我们仔细读懂清算公告的细节就能发现,这个申报入口,不代表退款保障。
清算人本身也做了谨慎说明,申报通道还没有正式搭建完成,资金分配与否,取决于后续可处置资产体量。
目前已经有多方主体,以陈志及其集团利益方的名义,对清算人的任命、清算工作提出异议,相关争议还在处理当中。
简单来说通道只是打开了一条缝隙,后续能不能分到钱,存在非常大的不确定性。
在我看来,陈志案发展到现阶段,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,已经不只是他涉案金额有多高。这个数字被反复传播之后,大家已经很难直观感受到背后的伤害。
真正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套跨境追赃的复杂结构。
不同国家、不同司法体系,各自按照本土法律开展资产处置,受害者手握转账记录,却常常不知道该向哪个渠道提交材料。
BVI 破产清算只是其中一条路径,除此之外还有两条主要渠道,美国的虚拟货币扣押处置程序、国内针对陈志的刑事追诉程序。
BVI 清算这条路径的特点,是申报资格不限制国籍。
按照当地破产集体清偿的规则,只要程序走到资产分配环节,中国受害者理论上都可以提交材料申报债权。在跨境追赃场景里,这样的规则已经算是门槛相对友好的。
它不需要受害者先在美国法院举证资金权属,也不需要等待国内刑事判决完全生效,只要清算程序推进,就拥有申报资格。但仅仅拥有申报资格,远远不够。
清算团队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难题,是查清资产到底在哪里、资产规模有多少、实际控制人是谁。
30 家 BVI 公司,仅仅是陈志庞大资产架构里的一小部分。根据中国台湾地区调查机构披露的信息,他一共搭建了 250 多家空壳公司。
注册地分散在马绍尔群岛、塞舌尔等离岸地区,开设 453 个离岸账户,仅仅从台湾地区银行体系流转的资金就达到 3.43 亿美元。这还只是其中一个区域的资金流向。
柬埔寨不动产、香港高端物业、新加坡账户、英国房产,每一处资产都被当地法院出具限制令管控,每一份限制令都有独立的复审、解除条件。
BVI 清算团队,没有权限统一盘点陈志分布在全球的全部资产。破产清算只能在自身管辖范围内处置能够掌控的财产。
而那些已经被其他国家司法机关冻结的资产,清算团队能不能介入、介入到什么程度,本身就是需要另行诉讼的复杂法律问题。
再加上目前已经出现主体对清算任命提出异议,整个流程会被进一步拉长。
就算受害者顺利提交债权申报材料,后续也需要面对漫长诉讼、资产边界模糊的问题,并且债权清偿顺序排在担保债权人、清算相关费用之后。
对于苦苦等待回款的受害者来说,漫长的程序本身,就是一种煎熬。
网络上流传很广的说法是:陈志诈骗得来的赃款换成比特币,被美国直接没收,百亿资产全部被控制。这个故事简单易懂,但并不完整。
2025 年 11 月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布相关报告,报告提出的观点存在行业争议,该观点认为。
美方扣押的这批比特币,并不是陈志诈骗资金直接转化而来,而是 2020 年 12 月 LuBian 矿池冷钱包遭到攻击后流出的资产。
技术溯源指向钱包私钥算法存在缺陷,被破解之后资产被转移,长期沉寂,直到 2024 年才进入美国政府管控的地址。
周鸿祎也曾针对该事件发表相关看法,相关观点在网络上引发讨论,要知道这份技术溯源报告、相关行业观点,并没有得到各国司法判决确认,不能直接作为定论。
美国法院的没收听证程序,也还在推进当中。并且网友们很疑惑美国司法部主张没收的这批比特币,和电诈园区受害者被骗走的资金,在链上资金流上能不能对应上?
这个疑问并不是凭空提出的。
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在 9 月底驳回了 9 名诈骗受害者针对这批比特币的索赔申请,法院给出的理由很明确。
申请人无法充分证明自己的被骗资金,和被扣押的比特币钱包存在直接关联,不具备对本次没收提出异议的法律资格。
法院同时补充这些受害者只能算作普通无担保债权人,如果没收程序最终落地,可以后续申请司法部的受害者补偿程序,但是补偿能否获批、补偿金额多少,没有任何保障。
在我看来,美方这套处置程序,本质上是一场多国执法机构之间的资产权属法律博弈,受害者很难直接参与到核心赛道当中。
BVI 清算至少开放了申报通道,美方这条路径,受害者只能被动等候通知,主动权更低。
陈志在 2026 年 1 月 7 日被从金边押解回国,7 月 6 日被批准逮捕,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。
起诉罪名有所调整,删减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相关指控,新增侵犯著作权、故意伤害相关罪名。
从刑事追责角度来说,依托中柬执法合作,嫌疑人顺利移交我国司法机关,后续定罪量刑,都将严格依照我国法律开展。
很多网友容易形成一个认知误区,抓到嫌疑人、冻结资产、判刑,就等于钱款可以顺利退回。
实际上,抓人依靠跨境警务协作,冻结资产是保全措施,判刑是刑事审判的结果。
退赔并不是刑事判决自动附带的结果,还需要单独开展资产清查、权属确认、分配工作,境外资产处置,高度依赖对应国家的司法协作配合。
这也是 BVI 清算方案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,它尝试补上资产分配这个环节,但它仅仅是整个资产拼图里很小的一块。
国内刑事程序、美国没收程序、BVI 破产程序、香港资产限制令,各个程序各自处理管辖范围内的资产,程序之间没有自动对接通道。
受害者如果只盯着单一渠道,很容易产生 “问题已经被解决” 的错觉。把几条路径放在一起看,就会看清跨境追赃的现实困境。
客观来说,目前没有一个机构可以统一统筹全部资产,短时间内也很难形成统一的分配规则。
跨境涉电诈资产追回,本身就是难度极高的工作,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不一样,这是所有跨国经济犯罪受害者共同面临的难题,陈志案只是把这个难点放大到公众面前。
但是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多边协作机制。
不断加强和各国的警务、司法合作,持续加大对境外电诈头目、涉案资产的追查力度,相关追赃挽损工作一直在稳步推进。
跨境追赃周期漫长、障碍很多,但相关部门始终在尽全力为被骗群众争取权益。
后续不管是境外资产清算、美方扣押资产的处置,还是国内案件的审理退赔,我们都耐心等待官方权威通报,一切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结果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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